各位我所2010级秋季博士生及2010级硕士生:
你好!
根据教育部和我所文件规定,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接受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和健康状况等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新生(除定向培养生外)必须尽快将个人档案寄送我所研究生部;户口迁移根据考生自愿原则,可以选择迁往我所或留原籍。附件中为2010年录取新生档案和户口迁移证接收情况,请档案还未寄送过来和户口想迁往我所但户口迁移证等材料不全的同学务必于9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寄往我所研究生部,以便我们统一办理相关手续,过期不候。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联系电话:0871-5223034 联系人:柳建军
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组织人事教育处研究生部
2010年8月30日